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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资助

来源:Chinese websites  |  发布时间:2024年03月26日

      

 

       芜湖京师实验(职业)学校自开办以来,高度重视民生工程,成立了资助工作领导组,董事长亲自任组长,成立办公室,配备专职主任,资助工作常抓不懈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,给足校内配套资助金每年100余万元,对家庭特殊困难学生给予缓、减、免交学费。

       迄今为止,学校没有一名学生因为家庭困难而辍学,资助中心主任陈明爱被评为芜湖市资助工作先进个人。


芜湖京师职业学校文件

校字【20195

 

京师职业学校入学“绿色通道”实施办法


       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学生入学工作,确保每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报名入学,根据芜湖县教育局《关于做好2017-2018学年度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》(芜教 办【2017】65号)和芜湖县教育局《关于做好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2018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》(芜教办【2018】12号)文件精神以及《京师实验学校校内资助资金管理实施方案》,特制定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“绿色通道”实施办法:

       成立入学“绿色通道”工作领导小组

       组长:胡章叶

       成员:董万安、刘亮、查义红、樊少华、陈明爱

       成员:张润秋、方佩红 、各班主任

     二、“绿色通道”的申请对象

     1.家庭经济困难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,入学时交不清其他费用的。

     2.残疾、低保家庭,已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,在入学时仍交不清费用的。

     3.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(父母离异或一方死亡)学生,入学时交不清费用的。

     4.农村特困供养的孤儿,入学时交不起费用的。 5.家中有大病患者或遭遇灾祸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。学生,入学时交不清费用的。

     三、“绿色通道”申请程序

     1.凡是符合入学“绿色通道”申请对象的,由班级调查确认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,提交困难申请材料,经年级部确认、签字后,汇报校领导审批,可直接先入学就读。

     2.开学后,学校对申请“绿色通道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详细调查后,上报董事会,根据《京师实验学校校内助学金管理实施方案》,建立档案,并确定具体的扶助措施和资助标准。

     四、各部门职责

     1.班级初审入学“绿色通道”申请材料,上报年级部;

     2.年级部审核,签字确认后上报学校;

     3.学校领导审批后,先入学就读;

     4.董事会研究后,学校财务室落实资助资金;

     5.资助中心收集整理材料,建立档案。

 

芜湖京师职业学校

2019年3月5日



芜湖京师职业学校文件

校字【2019】7号

 

芜湖京师实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


       为了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,促进教育公平,把我校的学生资助工作落到实处,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和建立一个促进学生勤奋学习、健康成长的有效激励机制。根据(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《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》的通知)(皖教【2019】2号)、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的指导意见》(教财【2018】16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。

       一、收集信息

       1.招生期间,制定报名信息表,让学生填写家庭详细信息,并通过和家长的沟通交流,掌握第一手资料。

       2.开学后,通过班主任、任课教师与家长的交流以及走访,对本班级学生进行调查,掌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,确定是否有直接认定的受助对象(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和持证残疾学生、孤儿)、优先认定受助对象(即已提交车辆《回收置换收缴凭证》的本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子女);低保户和残疾家庭(父母有残疾证)、重大疾病家庭子女等情况作为校内资助评审依据 。

       3.普高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籍高一、高二、高三年级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按在籍在校困难学生学生20%的比例确定资助对象,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。具体标准结合实际在1000元-3000元范围内确定,可以分为二至三档。其中在校生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、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特困救助供养学生、孤儿可直接认定为国家助学金对象,并执行最高资助标准。残疾人家庭子女和已提交车辆《回收置换收缴凭证》的本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子女可优先认定为国家助学金对象。

       4.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国家政策规定的学杂费。对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、农村低保家庭学生、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)免除学杂费。免学杂费标准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、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(不含住宿费),每学期免学费标准与公办学校相同。

       5.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%确定受助对象。

       二、加强资助诚信教育

       1.通过班会,解读国家助学政策的意义和申请条件,让学生清楚自己是否符合申请,从而把机会让给家庭更困难的学生。

       2.要求申请助学金的学生认真如实填写“家庭经济困难和国家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”,如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受助资格。

      三、认定程序

      1.成立班级评议小组,对本班级申请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评议认定并在班级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上报年级部。

      2.各年级部审核小组对本年级上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二次评议认定,确定本年级符合申请的受助学生,形成材料上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。

      3.学校成立的由校长负责、资助管理工作人员和年级部主任参与的最终评审组,按照国家制订的资助申请条件和占在校生20%的比例,对年级部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终审,确定最终受助学生人数和受助名单,经上级领导部门确认加盖公章后,在学校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,无异议即申请生效。   

      此办法自制定之日起执行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芜湖京师实验学校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9年9月8日

 

京师实验学校资助工作领导组

 

      为完善学校助学体系,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建立促进学生勤奋学习、健康成长的有效激励机制,经研究决定成立京师实验学校资助工作领导组。

      组  长:  吕向东  (董事长)

      副组长:  董万安 (副校长)

      资助中心主任:陈明爱

      成   员:  各级部主任     章润秋(兼职)


冒严寒走村入户送关爱

——记京师实验学校新春走访活动

 

       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,京师实验学校组织安排了十个小组进行寒假走访活动。几十位教师在结束繁忙的教学工作之后顾不上休息,于2018年2月5-6日,冒着严寒走村入户对几十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走访慰问。在交流过程中对学生的生活给予关心,学习上提出了要求,并进行指导和鼓励。通过走访对学生的家庭情况有了更清楚的了解,同时也宣传了国家的资助政策,让家长对资助政策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识。本次活动受到了家长的欢迎,收到了宣传和激励的良好效果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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